在外地惹上官非
今年二月初,突然想起以前曾經玩過的網絡遊戲帳號仍有有一些可以販賣的物品,我覺得自己已經不會再玩,那不如趁現在及早賣掉幫補一下生活開支,於是我就開始尋找買家。不出一會,我看到有名玩家說希望用台幣交易,而他說自己是一名在台工作的香港人,我心想:可以直接得到台幣又不用支付海外提款手續費,對方又是香港人,所以我沒有深究,就把自己台灣的銀行帳號給予對方,等候款項入帳。
隔了一陣子,他傳來了款項入帳證明,金額正確,但奇怪的是圖片上的存款人一欄被塗掉,我無法得知匯款給我的是何許人也,基於對方已經把錢給了我,我也認為應該盡快把物品交給對方,最終完成了這筆交易。我萬萬沒有想到,因為這個疏忽,我的惡夢才正要開始。
翌日剛好是我要繳付帳單的日子,當我想用銀行帳號轉帳時發現裡面的錢根本動不了,起初以為是網絡銀行出現系統故障之類的原因,於是我凌晨致電銀行24小時服務熱線查詢。經過漫長的電話錄音和等待後,終於有專人接聽,我立刻詳述狀況並希望他能解答我的疑問。又過了幾分鐘,他說:先生,非常抱歉,你的帳號已被通報為「警示帳號」,有人向警察局報案說閣下涉嫌詐騙,所以帳號一切活動暫時會被限制。我再三向他確認,我,XXX被人告,所以帳號被凍結。他回覆是。
掛掉電話的剎那我愣住了,到底發生了什麼,我才剛使用過戶口就發生這種事,不會跟這次交易有關吧?我沒有時間多想,立刻換了衣服就出發去了最近的警察局,那時是凌晨。
由於時候已不早,當時當值的警員也不多,守在門口的警員示意我稍等一下,因為負責筆錄(錄口供)的警員剛巧外出了,要等他回來才能夠協助我處理。我問他那我可不可以到隔壁便利店買點東西,他說沒問題。
我很快就選好了一瓶茶便結了帳,打開瓶蓋大喝了幾口,希望可以暫時平伏一下由剛剛到現在的緊張和焦急。
於是我再次回到警察局,那時負責的警員也回來了。他簡單詢問了我一些問題後,我就把剛剛從銀行職員得知的事統統告訴他,希望盡早查明真相。他瞬速地把我的情況記錄在案並給了我一張備案紀錄,現在只需要等接到報案的警察局通知我就可以了,到時可以把這張備案的證明拿給對方,我向警察道謝後便離開了。
時間很快過了兩個多月,我終於收到一張警察局用掛號寄給我的報到通知單,叫我某日要到該警察局做筆錄詳述案情。我亦最終順利錄好口供,也終於清楚得知原告發生的狀況,我們根本沒有任何交集,極大機率是中間有人冒充(我的)買家和(他的)賣家,欺騙了我們雙方,從中獲利。我除了感到非常無奈和希望事情能早日得到解決外,亦沒什麼可以做了。警察跟我說現在只需等法庭的消息便可。
人在外地,做任何事都應該打醒十二分精神,小心為上,不然就會落得和我一樣飛來橫禍的下場。即使遇到來自同一個地方的人也不能毫無戒心地相信,當然不是說要處處防備別人,但應有的判斷還是需要具備,多一份查證,多一份安心,希望大家,特別是在台灣的香港人要多加留意,保障自身權益,但我相信這些打自己人主意的人實屬少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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