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梁啟超開明專制的好處

職場上的西西弗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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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8月1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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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啟超於一九零六年,認為清政府應實行開明專制,[1]要求君主思想開明,治國時考慮國民利益而非自身利益。因為他遊歷美洲後,發現共和民主政體需要高教育、民主質素的國民支持,但中國國民知識水平不足,而且當時社會的施政機關未整備,故難以即時實行民主政體。因此,他提出開明專制之目的是為了培育國民的民主質素,建立民主國家的制度基礎,同時保持社會穩定,才可過渡至民主政體。本文將分析推行開明專制之兩大好處,包括教育和社會兩方面。

一、國民教育

首先,當時的國民素質未能即時實行民主政體。當時世界最有代表性的兩種民主政體,都是屬於議會政治。這兩種民主政體要求國民和政黨具有一定的教育水平、獨立思考的能力,才能有效地運作。[2]梁啟超視英國的立憲政體為典範,「立憲政體」即是以法治國的政體。[3]他認為最適合中國的政治體制是君主立憲。然而,中國當時屬於「智幼稚之國宜用開明專制」之時期,[4]缺乏以民智作為民主政體的基礎。國民長期生活在帝制下,缺乏了西方的民主意識,中國的民主素質較低,無法參與議會政治。另外,當時國民較為愚昧,容易受政客擺佈,淪為野心家的工具,出現「眾愚政治」。[5]因此,梁啟超深明中國不具備立即實行君主立憲的條件,[6]認為必須先以開明專制作政體上的過渡,以加速改善社會教育水平,使人民普遍具備議政與參政的能力。

接著,開明專制的其中一個著眼點是「重視開民之智」,[7]民智是民主的基石,需要長期的培育。梁啟超指出開民智的「民」指是士紳階級和學堂內的學生,前者為開紳智,後者為開民智。[8] 開民智的思想,是為了培養菁英人才,以改變國家之命運。當中的「智」可分為兩種知識份子,[9]一為「藝才」,指他們擁有某些技藝,如開礦、造路等科學的技能,幫助中國實現現代化。第二種的知識份子稱為「政才」,他們擁有政治學的知識,能夠策劃治國之方針,而使民富國強。因此,梁啟超提出的「智」已不單單是學習八股文之傳統。民智是當時中國走向民主政體的重要元素,啟迪民智普遍受到各方支持,包括改革派和革命派。例如,孫中山於一九零五提出「三段式革命」,當中的「訓政階段」強調以黨治國,對國民實行民主訓練,這與梁啟超的「開民智」不論在理念上與時間上都有相同之處。[10]

再者,梁啟超認為國民應養成「轉私為公」的德性。以前中國社會普遍存在楊朱所提出「拔一毛而利天下,不為也」的思想,[11]中國人普遍缺乏參與政治的意識。梁啟超認為必須要提升人民的民主素質。梁啟超提出「倡民權」、「衍哲理」、「明朝局」、「厲國恥」,強調「新民」在社會的力量,以及中國需要建立民權思想。[12]故此,梁啟超提出透過教育可以加強他們的公民意識,把自己的權利化成國家的權利,將「自利」轉化為「公利」,關心社會、政治。國民要對國家有責任感,繼而主動地行使民權以達至強國。[13]事實上,設立議院制度的原則也是國民「轉私為公」,[14]講求國民參與及議論政治。梁啟超提出的國民德性恰恰與議會制度的民主思想具有相似之處,所以培育國民之德,恰恰能夠有助建立起國家的議會制度。在開明專制的過渡中,推行教育以改善中國內部民智未開的問題,有助國民更有效地參與政治,最後才可實行君主立憲。

二、社會穩定 

首先,梁啟超認為「社會之進步恒在平和時代也」,[15]唯有在穩定的社會,國家才能有效發展。梁啟超希望以君王的力量來改變政治體制,以開明專制作為建立君主立憲的基礎。首先,梁啟超認為中國幾千年來都是帝制王朝,如果要立即實行共和憲制,必然導致革命發生。然而,革命的結果未必得共和,反而可能招致得繼續政體專制。[16]梁啟超質疑在革命之後,革命者未必有能力即時重建國家、建設民主共和政體。[17]當時晚清政權已經風雨飄搖,受盡內憂外患,亦面對列強瓜分。事實上,革命將滿清推翻而又沒有足夠強大的政權出現,就是辛亥革命並不徹底,才會出現袁世凱稱帝、張勳復辟、民國軍閥等問題,讓社會更紛亂,出現歷史倒退。在動盪社會下,加強建立社會建設、培育國民民主素質都絕不可能,更何況是政制改革。

其次,開明專政是較好的過渡方法。中國政體沒有自治的經驗,實行共和立憲可能引致風險。梁啟超發現美洲的共和制度並不適合中國,其共和制度與聯邦體系有密切關係,加上當地國民教育水平較高與經濟發達,可是中國社會都沒有以上要素,故難以實行。而且,中國尚未能行君主立憲的理由,一是上文提及的人民水平不足,二是施政機關不整備。例如,當時中國沒有立法、行政、司法三權分立的機關,議會的制度並不完善,中國傳統的官府制度過渡至西方民主政體的制度需時,不宜過於急速而使官員乃至人民無法適應。而清廷於一九零五年發布「預備仿行憲政」的詔令,當中包括推廣新式教育、頒佈地方自治等。雖然清政府從未真正實行開明專制,但也逐步推出了較開明的政策。環觀當下情況,梁啟超的開明專制合乎當時中國國情,以保持社會穩定的方法實行,重點於漸進式教育和改革。只可惜是最後清朝設立皇室內閣,失去民心,招致滅亡,否則開明專政可算是一條不錯的出路。


 

[1] 梁啟超指出「凡專制者,以所專制之主體的利益為標準,謂之野蠻專制;以所專制之客體利益為標準,謂之開明專制。」梁啟超:《(開明專制論)飲冰室合集· 文集之十七》(北京: 中華書局,1989),頁91。

[2] 王家會:〈論梁啟超君主立憲思想及其兩重性〉,載《遼寧教育行政學院學報》第 11 期(2007 年),頁143。

[3]高力克: 〈憲政與民主:梁啟超的政體與國體理論〉,載《二十一世紀雙月刊》第142期(2014年),頁45。

[4] 同註1。

[5] 梁啟超: 《飲冰室合集·文集之二十九》(北京:中華書局,1989年),頁50-53。

[6] 李國忠:〈從開明專制、 訓政到新式獨裁 ———兼論近現代中國對憲政民主路徑的採擇〉,載《社會科學戰線》第 4 期(2004 年),頁224。

[7] 周福振: 〈改良派與革命派關於開明專制與自由的爭論 ———以《新民叢報》與《民報》的爭論為考察物件〉,載《太原大學學報》第1 期(2015年),頁4。

[8] 孫承希:《戊戌變法時期之時務報》(台灣:國立師範大學碩士論文,1998年),頁 51。

[9] 梁啟超的人才觀分成藝才與政才。張灝著,崔志海、葛夫平譯:《梁啟超與中國思想的過渡(1890~1907)》,(江蘇: 江蘇人民出版社,1993年),頁66-68。

[10] 同註6,頁222。

[11] 梁啟超:〈十種德性相反相成義〉,《飲冰室文集點校(第二集)》(雲南教育出版社,2001年),頁695。

[12]梁啟超,〈新民說〉,《梁啟超全集(第三卷)》,頁 657。

[13] 同註7。

[14] 桂宏誠:《中華民國立憲理論與 1947 年的憲政選擇》(台北: 秀威資訊,2008年),頁83-84。

[15] 同註1。

[16] 原文:「今日中國,故號稱專制君主國也,於此而欲易以共和立憲制,則必先以革命。然革命絕非能得共和,而反以得專制。」梁啟超,〈開明專制論〉,《梁啟超全集(第五卷)》,頁 1470。

[17] 同註5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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