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麼是調解?(二)

Dr. Leo

Dr. Leo

2020年8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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調解是一個自願及私下解決爭議的程序,由一位中立的調解員協助各方達成協議。其中一個與訴訟和仲裁不同的地方,調解員沒有權力強行要求解決爭議,他的責任是打破僵局,並鼓勵各方友好協商達成和解。

僵局的產生往往因為對對方失去信任,又或者因對爭議的事實各持己見。調解員就負責充當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溝通橋梁,消除他們的情緒化,讓當事人把焦點回歸到真正的需要上。調解員會鼓勵雙方自行達成共識,而並非向當事人施行協議。根據過往經驗,約有50%的個案能透過調解成功解決棘手爭議,可見調解是一種非常有效的處理辦法。當事人能夠從調解的過程中重新學習溝通的基礎,從而亦有助解決未來可能出現的爭議。

為什麼選擇調解而非仲裁?

調解有以下幾點好處:

  • 能夠建立一個既和諧、又有建設性的氣氛;
  • 爭議的結果可由當事人自己掌控;
  • 強化當事人之間的溝通;
  • 時間彈性;
  • 具高度成本效益;
  • 當事人能以友好協商的方式有效地解決糾紛;
  • 有機會達至雙贏局面;
  • 關係得以保持;
  • 最大優點是過程和內容完全保密。
什麼情況適合以調解方式處理﹖

就以上優點可以想像到,調解能有效處理大部分爭議,當中最常見有商業、金融、保險索償、大廈管理等,甚至乎與朋友或鄰舍之間的糾紛都適合以調解方式處理,因為在大多數情況下,爭議雙方都希望能夠盡快解決、節省成本、保持關係,以及不希望因處理糾紛而泄漏機密。但若個案涉及刑事、對憲制事宜或法律權利作出裁定時,則不適合以調解處理。

連續兩篇文章簡單地介紹了香港的調解制度,希望能讓讀者們更加理解調解是什麼一回事,並當遇到不能自行處理的糾紛時,先不要馬上找律師控告對方,打官司是一種既費時失事、亦勞心勞力的處理方法,而且也會加重法庭的負擔。解決爭議有很多方法,如果認為調解適合你,不妨嘗試一下使用調解,把事情複雜簡單化地解決不是更好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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