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自僱VS受僱】你適合哪一種工作模式?

Tiger Lam

Tiger Lam

2020年6月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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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文提到彈性工作時間在香港社會未必那麼容易實行,而成為自僱人士可能是自由工作另一種可行的方式。不過,我認為在決定成為自雇人士之前,要檢視自己是否具備自雇人士的素質,因為自雇人士與受雇人士須具備的素質是不一樣,下文會分別一一加以比較:

自律 VS 他律

自雇人士是自由,但自由的基礎是自律,當沒有固定的工作時間所規範,該如何有效地運用工作時間?人是有惰性,而且也易受情緒影響,若對工作本身沒有堅定的信念與熱情,並自我約束力,大概有了自由之後,生活與工作的節奏會亂七八糟。因此,對不少人來說,還是受僱工作較好,因為有了外在規範,生活才不會失序。

高度專注 VS 一眼關七

在香港社會受僱工作,極少可以只專注做一個範疇的工作,通常都要同時兼顧不同的事務,漸漸香港的打工仔大多被訓練成可以一眼關七,周身是刀,卻沒有一把是磨得利。然而,自僱人士通常是某一領域的專才,如鋼琴老師,需要長時間高度專注自己的專長,並精益求精。因此,我認為還未發掘到自己最大的興趣與專長(不是三分鐘熱度那種)的人,未適合成為自雇人士,因為他們難以心中只有一件事。

合群 VS 獨處

雖然職場的人際關係未必盡如理想,但人大多還是希望在有人氣的環境下工作,因此疫情過後還是不少home office的人想返回公司。然而,成為自僱人士,除非有志同道合的合夥人,否則在工作環境中是沒有同事,需要獨處。人都是害怕孤單,如何才能克服獨處的工作處境?我認為有兩大秘訣,第一,對自己的工作充滿興趣,到達一種近乎忘我的境界,因而產生一種自給的滿足感,蓋過了孤單。第二,自雇人士也會有服務對象,若能與服務對象建立長期的良好關係,這種關係所帶來的滿足感或能填補沒有同事關係的空缺。

總結以上各點,會發現成為自雇人士有一個關鍵的核心,就是要找到自己最大的興趣與專長,否則是不可能過一種自律、高度專注及獨處的生活模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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