調解員視角:國安法利多於弊?

Dr. Leo
2020年5月29日
雖然本人是一名調解員,但我們不會自誇地說調解可以解決任何事情,尤其是當涉及刑事、對憲制事宜或法律權利作出裁定,便不適合以調解處理。這次人大常委會制定《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》的事情引起香港市民激烈討論,有支持的聲音認為《國安法》能使社會穩定,長遠有利營造良好營商環境,減少因示威活動而打擊各行各業復甦。而反對的一方則認為香港的言論自由、司法獨立都將受到影響。那麼到底《港區國安法》對香港利多於弊?還是弊多於利呢?
作為調解員,我們不從政治或法律角度考慮這個問題,因為正如上述提到這事件屬於不適合調解的範疇,但我們可從另一角度思考這件具爭議性的事情。心理學家馬斯洛Maslow提出的「需求層次理論」指人的需要按重要性和層次性排成一定次序,從基本的(如食物和住房)到複雜的(如自我實現)。當某一級的需要得到最低限度滿足後,才會追求高一級的需要,如此逐級上升。需求層次理論分成生理的需求、安全的需求、社交的需求、尊重的需求和自我實現的需求五類。
要有效溝通或要解決問題,必須要了解對方的真正需要。撐國安法的一方,他們認為國家安全能使社會穩定,長遠有利經濟發展。他們著重「經濟」,符合了人類對「生理」的需要;他們著重「穩定」,亦符合了對「安全」的需要。由此可見撐國安法是十分正常及合理的事情。而另一方反對國安法的人又是否不正常呢?他們認為國安法會影響言論自由及破壞司法獨立,關心司法獨立會被破壞顯示對制度的「尊重」需要;而捍衛言論自由更是需求層次理論最頂端的「自我實現」需要。因此可見反國安法也同樣合乎理論的表現,那麼雙方的矛盾出在什麼地方?
撐國安法的人與反國安法的人之間出現了需求層次的差異,並不是說撐國安法的人較窮較低層次,這裡所指的是心理的需求。每餐大魚大肉的人可能依然處於「生理」需求未被滿足的狀態,反之有些人清茶淡飯已滿足了「生理」需求,有瓦遮頭已滿足了「安全」需求,有朋友至親相伴已滿足了「社交」需求,被學弟叫一聲師兄已滿足了「尊重」需求,至此,便到達了追求「自我實現」的層次。
可惜不少仍處於「生理」需求的人並不理解,認為那些人不切實際。而處於「自我實現」需求的人亦不體諒,認為那些人愚蠢膚淺。如雙方都能抽離一下,以局外人的角度理解各方的需求,世界可能會變得更和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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